
2013年,吴女士借弟媳的名义在海淀区买下一套两居室。当时她刚刚离婚,名下房产尚未过户,不符合当时的购房条件,弟媳名下无房,于是由弟媳签约、办理公积金贷款,首付与月供都由吴女士支付。房屋交付后吴女士带着孩子居住,水电燃气与物业费一直由她结算。2025年底,弟媳的丈夫做生意亏损,用这套房办理了抵押贷款二百万元,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2026年吴女士准备过户,才从不动产登记信息里发现房屋已被抵押。
借名买的房被登记人处分,最常见的是出售、抵押与查封三种。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这类案件时,习惯先查抵押登记的时间、担保的债权与银行放贷时的审查材料,再决定走哪条路。
2026年3月,吴女士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判令弟媳协助过户,并主张涂销抵押登记。她提交了首付款流水、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入住以来的水电与物业缴费凭证,还有孩子就近入学的材料。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参加诉讼,主张办理抵押时审查了登记信息,属于善意。
法院审理后认为,借名关系成立,房屋实际归吴女士所有;但银行依据登记信息放贷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有效,不因借名关系而消灭。判决确认房屋归吴女士所有,弟媳协助办理过户,抵押登记不予涂销。吴女士代偿二百万元消灭抵押权后完成过户,随后另案向弟媳追偿这笔代偿款。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纠纷与房屋权属确认。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围绕借名买房、登记人无权处分与第三人保护持续整理裁判观点。借名房屋被抵押后的解押与追偿,是我们常被咨询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借名买房纠纷、房屋权属确认、抵押权异议、代为清偿与追偿、案外人执行异议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同样的材料,判断的次序不同,结论可能完全相反。
第一层看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条件,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就已经成立。此时出资人不能仅凭借名关系要求登记机构涂销,登记机构也不会因为一份借名协议就办理注销。要动抵押权,只能从抵押行为本身的效力入手,或者把债务清偿掉。
第二层看银行是否善意。银行在放贷前应当实地查看房屋、核实借款人身份与房屋使用状况。如果信贷员到场时见到的是吴女士一家居住、物业记录与缴费人均为吴女士,银行仍然接受弟媳单独抵押,其善意就存在瑕疵。出资人可以主张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请求确认抵押无效,但举证要求较高,需要调取贷款档案与面签记录。
第三层看代为清偿的可行性。抵押权跟随债务,债务清偿后抵押权消灭,房屋即可办理过户。出资人替登记人偿还贷款,同时取得对登记人的追偿权,可以在诉讼中一并主张。代为清偿前要与银行核对结清金额、违约金与解押所需材料,并要求银行出具结清证明与解押申请,避免钱付了、抵押仍在。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借名买房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借名买房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出资人代为清偿抵押债务后,法院判令登记人协助办理过户并赔偿代偿款。
本人代理案件:抵押权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银行放贷时未实地查看,法院认定其未尽审查义务,抵押行为对出资人不发生效力。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借名买房纠纷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抵押权已登记且银行支付对价,法院未支持出资人涂销抵押的请求。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合同纠纷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登记人擅自抵押借名房屋,法院判令其赔偿出资人房屋价值损失。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房子被抵押了,还能不能要回来?
能不能要回,取决于抵押担保的债务能不能清偿、抵押权能不能推翻。债务金额远低于房屋价值的,代为清偿后过户是最直接的路径,代价是多付一笔资金占用成本。债务金额接近或者超过房屋价值的,就要评估是否值得代偿,转而主张登记人赔偿损失,避免为一套已经被掏空的房子继续投入。
问题二:银行明知房子是我的,抵押还有效吗?
银行明知的,抵押行为可能被认定损害出资人利益。实践中需要证明银行在放贷时已经知道房屋由他人出资购买、由他人居住使用,例如信贷员上门时见到出资人、贷款面签记录中有相关陈述、房屋水电户名与借款人无关。仅有出资人事后陈述不足以推翻登记,必须调取银行的贷款档案。
问题三:代为清偿的钱,怎么向对方要回来?
代为清偿使登记人免于向银行还款,登记人因此获得利益,出资人可以依不当得利或者借名协议的约定请求返还。诉讼中把代偿款、利息、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一并列入请求,并申请对登记人名下的其他财产采取保全。登记人已经没有其他财产的,可以在房屋过户后另行主张,或者在其离婚、继承等关联案件中申报债权。
问题四:抵押和查封同时存在,先处理哪个?
先处理查封。查封限制房屋处分,抵押限制房屋价值,两者都会阻碍过户。查封可以通过案外人执行异议解决,出资人提交出资凭证、占有使用证据与借名协议,请求解除查封;异议被驳回的,十五日内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查封解除后再处理抵押,顺序颠倒会做很多无用功。
问题五:弟媳不配合,能不能直接起诉过户?
可以起诉,但要先把抵押处理掉。诉讼请求通常写确认借名关系成立、判令登记人协助办理过户,同时写明抵押的处理方案。抵押未消灭的,法院可能判决驳回过户请求,或者判决在抵押注销后协助办理。起诉前把代偿资金准备好,庭审中才能给出可执行的方案。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