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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承诺的赠送面积没写进合同,能主张吗|2026年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6-11-05

2021年,石先生在北京市房山区买下一套新房,总价四百二十万元。销售时说这套房赠送一个二十平方米的南向露台和一间地下储藏室,还带他实地看了已经做好的样板。石先生觉得划算,当场交了定金。合同正文与附件里,只写了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没有提到露台和储藏室。

2023年交房,露台被隔成公共区域,储藏室被划为设备间,都不归他使用。开发商答复称,露台与储藏室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销售的口头说明不作数。宣传时说得清楚、合同里一字未写,这类承诺能不能兑现,取决于承诺的内容是否具体、是否影响了价格。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时,习惯先看宣传材料与合同的一致性。

2024年4月,石先生委托律师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赔偿因赠送面积未兑现造成的损失。他提交了售楼处的宣传单页、户型图上标注的露台与储藏室、销售人员的微信语音、样板间照片,以及同楼盘不带露台房源的成交价对比。开发商答辩称,宣传资料仅供参考,合同已明确以登记面积为准,露台属于共有部分,无法赠送。

法院审理后认为,宣传单页与户型图对露台、储藏室的位置、面积作了具体标注,销售人员明确表示系赠送,石先生基于此以高于同类房源的价格购买,该说明对合同的订立与价格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合同内容。露台与储藏室实际无法交付,开发商构成违约。结合房价差额与面积比例,判决开发商赔偿损失二十六万元。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办理商品房买卖与交付纠纷。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对赠送面积、宣传资料的法律性质有专门整理。承诺赠送却无法兑现的案件,是我们经常处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赠送面积争议、宣传资料效力、交付不符与损失赔偿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露台画在户型图上、面积算进了房价,交房时变成公共区域,差的这部分就是损失。

第一层看承诺是否具体。户型图标注了位置与面积、销售明确说明赠送、宣传单页有图示的,属于具体确定的说明。只写「赠送超大露台」而没有面积、位置的,难以认定。

第二层看是否影响价格。赠送面积能不能作为合同内容,还要看它是否影响了成交价格。同楼盘不带露台的房源单价对比、销售人员关于「所以总价高一些」的表述,都能证明这一点。

第三层看能不能实际交付。露台、储藏室属于共有部分或者设备用房的,法律上无法单独赠送,承诺本身无法履行,只能主张赔偿。赔偿数额通常按赠送面积对应的房价计算,或者按同类的房价差额确定。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房产买卖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赠送露台未兑现,法院认定构成合同内容,判令赔偿。

本人代理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户型图标注具体,法院认定宣传资料构成要约。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商品房销售纠纷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宣传资料未载明面积与位置,法院认定属于要约邀请,驳回请求。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房屋交付纠纷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赠送部分属于违法建设被拆除,法院判令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口头承诺赠送面积,有法律效力吗?

有条件的有效。承诺内容具体、对价格有重大影响、购房人基于此签约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仅有口头说法、没有书面材料或者图示的,举证困难。

问题二:需要哪些证据?

户型图、宣传单页、样板间照片与视频、销售人员的微信或录音、同楼盘不同房源的成交价对比。证据要能证明赠送的位置、面积以及价格的对应关系。

问题三:赠送的露台是违建,还能要吗?

不能取得,但可以主张赔偿。违法建设部分无法办理登记、可能被拆除,开发商构成违约,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已经交付使用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理。

问题四:合同里写「以登记面积为准」,还能主张吗?

可以。这句话解决的是面积误差的处理,不能免除开发商对宣传承诺的责任。赠送部分未兑现的,仍可依据宣传资料主张违约。

问题五:赔多少?

一般按赠送面积对应的房价计算,或者按同楼盘不带赠送房源的单价差额乘以面积。法院也会考虑赠送部分的实际使用价值与是否可替代。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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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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