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家住顺义区的老周夫妇出资三十万元,把自家宅基地院内的三间旧房翻建成二层小楼。建房审批以儿子周先生的名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也登记在周先生名下,翻建的钱全部由老周从自己的账户转给施工队。此后一家人共同居住,周先生婚后也住在这里。2026年,两个儿子因院落使用发生争执,提出分家。老周主张房子是自己出钱盖的,应当先算清自己的份额,周先生认为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房子归自己所有。
农村的房子,证上写谁的名字,往往不是唯一答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分家案件时,习惯先看宅基地怎么取得、房子由谁出钱翻建。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分家析产与农村房屋权属争议。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围绕宅基地房屋翻建、家庭共有与分家析产持续整理裁判观点。登记在子女名下、由父母出资翻建的房屋如何认定,是他经常处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分家析产、农村房屋权属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争议、翻建出资认定、房屋折价与分割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第一层看宅基地的取得方式。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申请,审批表上通常列明家庭人口。房屋登记在户内某一成员名下,是登记习惯使然,不改变整户共有的性质。分家时要把宅基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分开看,前者按户内成员情况处理,后者按出资与建造情况认定。
第二层看翻建出资。父母出资、以子女名义审批建房,房屋一般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凭证是核心:银行转账记录、施工合同、材料款收据、工人工资支付记录,能说明钱由谁出。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父母保留居住的,按约定认定。
第三层看份额计算。家庭共有房屋分割时,先析出父母的份额,剩余部分再由子女按贡献分配。父母长期居住、出资占建房成本主要部分的,份额相应较高。各方对份额有争议的,可以申请评估,按房屋现值折算补偿;不宜实物分割的,由一方取得并向其他人支付折价款。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分家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父母出资翻建、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法院认定属家庭共有,判令先析出父母份额。
本人代理案件:房屋权属确认纠纷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儿子主张房屋归其所有,法院依据出资凭证认定父母享有份额。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分家析产纠纷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兄弟姐妹共同出资翻建,法院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农村房屋权属纠纷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父母明确表示房屋赠与儿子并有书面约定,法院认定归儿子所有。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登记在儿子名下,房子就是儿子的吗?
不一定。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取得,登记在户内一人名下是常见做法,不产生排他效力。房屋由父母出资翻建、全家共同居住的,通常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儿子要主张房屋归自己单独所有,需要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或者自己承担了全部建房出资。
问题二:父母出钱翻建,能不能要回份额?
可以主张份额。父母的出资转化为房屋的共有份额,分家时可以要求先析出自己的部分。主张时提交转账记录、施工合同与材料票据,说明出资的时间、金额与用途。没有书面凭证的,可以用证人证言、施工队负责人的陈述与当年的家庭收支情况补强。
问题三:分家时怎么算各人份额?
先析产、后分割。把房屋按现值评估,扣除父母出资对应的份额,剩余部分按子女的出资与贡献分配。长期居住、承担修缮的一方可以适当多分。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分家协议并办理登记;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折价补偿或者拍卖变价。
问题四:儿子婚后翻建,儿媳有没有份?
要看资金来源。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翻建的,翻建形成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可以主张相应权益;由父母出资、儿子仅出面办理手续的,儿媳不因婚姻关系取得份额。分家时把这两部分分开计算,避免把父母的出资算成小夫妻的共同财产。
问题五:没有审批手续的加建怎么处理?
区分合法与违法部分。原址翻建经过审批的,按审批面积认定;未批先建、超出面积的部分属于违法建设,不予确权,遇到征收时补偿也受限。分家时可以就合法部分分割,违法部分只处理使用与收益,不写进权属安排。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