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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 解析一起因借名买房所引发的返还房屋的纠纷案件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12-12

 

        案件介绍:

        20071222日,李童沙和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的401号房屋,合同约定总价为33万元。李童沙的妹妹李童琛得知此事后,找到了姐姐李童沙,与她商量能否由自己出资购买姐姐的房子。原来,涉案的401房屋的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而李童琛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所以她就想借姐姐李童沙的名义购买经适房,碰巧姐姐这里正好要买房,自己又有钱,所以才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出于手足之情,李童沙表示要回家和丈夫商量一下,所以李童沙回家和丈夫刘万东商量了之后,同意了妹妹李童琛的借名购房请求,但是双方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仅口头达成约定:(1)梁永建、李童沙同意将诉争房屋转让给李童琛,转让价格为在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价格的基础上增加十万元;(2)李童琛应按照梁永建、李童沙的指示将第一笔房屋转让价款(即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价款)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李童琛于诉争房屋满足上市交易条件且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当日向梁永建、李童沙支付剩余十万元的转让费;(3)由李童琛缴纳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专项维修基金、前期物业费和代办房产证服务费等);(4)诉争房产有关全部手续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由李童琛保存和占有;(5)李童琛接收和验收诉争房屋后,有权对诉争房产占有、使用和装修。

        2008730日,李童琛取得了诉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但产权登记人为李童沙,这也为后来发生的争议埋下了伏笔。

        直到20138月,事情才发生了转变。因为李童沙的产权证一直由李童琛保管,而自己和丈夫刘万东要去美国看女儿,因为签证办理时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所以李童沙找到李童琛商量能否将产权证归还自己,但李童琛没有同意。

        后来双方多次就此事协商,均不欢而散。忍无可忍的李童沙将妹妹李童琛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李童琛归还自己的房屋,并腾出住房,归还房本。

 

        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一、梁永建、李童沙于本判决生效后九十日内支付李童琛购房款33万元、税费相关款项1.7万元、经济损失110万元,以上共计141.7万元;

        二、在梁永建、李童沙履行完毕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付款义务后十五日内,李童琛腾空401号房屋并将上述房屋交还梁永建、李童沙;

        三、驳回李童琛的其他诉讼请求。

 

        资深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解析:

        靳双权律师认为本案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借名买房的合同约定?

        靳双权律师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双方虽无借名买房的书面约定,但依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诉争房屋的购房款及相关税费等款项均为李童琛实际出资,且诉争房屋在交付后确由李童琛进行装修并占有使用。

        而本案审理过程中,李童沙和刘万东对于为何诉争房屋的购房票据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均由李童琛持有未能做出合理的解释,这也是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口头协议的最重要的依据。另一方面,该房屋原购合同系2008411日以前签订,发生诉争时已经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并不违反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而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刘万东、李童沙支付李童琛相关款项,李童琛将诉争房屋返还刘万东、李童沙。并且原告应当就房屋所增值部分对被告予以经济补偿,以示公平。所以法院的判决符合双方当事人解决诉争的意愿,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合理,靳双权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很好的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资深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门资深负责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D3层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426037149

        联系人:靳双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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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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