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法律咨询电话

卓越的律师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法律解决方案

您所在位置:首页 > 理论知识 >

律师解析借父母之名购买限价房案件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3-13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二余年,带领专业房产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在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朴杉非称:1.关于X区X镇X村1号房的权属,1995年拆迁改造分房后,该房屋登记在朴永恒名下,应属于朴永恒与陈玉芬的夫妻共同财产,2004年转让时未经陈玉芬同意,转让系无效;2.关于X区2号房屋的权属,涉案房屋系限价房,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朴永恒与陈玉芬具备申请资格且经审核通过,而朴海明与王林不具备申请资格,该房屋系2011年购买,属于朴永恒与陈玉芬的夫妻共同财产,朴海明代为支付的房款应认定为对朴永恒与陈玉芬的借款。据此,基于继承,我有权获得上述房产所有权份额。请求:1.确认我对1号房屋的所有权份额;请求确认我对政策性保障住房一套的所有权份额。

  二、被告辩称

  朴海明、朴永恒、王林共同辩称,不同意朴杉非的请求。1号房屋系朴海明分家所得及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系朴海明家庭共同财产;2号房屋系由朴海明与王林出资,借用朴永恒名义购买,应归朴海明与王林所有。

  朴勤勤未出庭应诉,其提交书面意见称,1号房屋系朴海明分家所得房屋及宅院拆迁后所得的补偿安置房屋,应归朴海明所有;如,认定2号房屋有我母亲份额,我要求作为继承人继承相应份额。

  三、审理查明

  朴永恒与陈玉芬系夫妻关系,共生育子女三人,分别为长女朴勤勤,长子朴杉非、次子朴海明。朴海明与第三人王林是夫妻关系。朴永恒与陈玉芬一家在北京市X区X镇X村原有宅院一处,该宅院建有10间房屋。1989年,朴杉非与朴海明经父母同意签订分家单进行分家。原有宅院被一分为二,朴杉非分得里院及里院6间房屋等财产;朴海明分得外院及外院4间房屋等财产。分家后,朴海明在外院建房屋2间。1995年,北京市X区X镇X村集体修路时占用了朴海明分得的外院,朴海明分得的外院及房屋被拆迁征用。拆迁后,朴海明一家得到了房屋拆迁安置。X村民委员委会给拆迁安置房屋颁发了《房产所有证》,其中1号房屋拆迁安置房屋登记在朴永恒名下。2004年,朴永恒与朴海明一起到X村村民委员会,将1号房屋变更登记在朴海明名下。

  2011年7月,朴海明、王林夫妇借用朴永恒的名义并出资489888元购买了北京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2号房屋。现2号房屋登记在朴永恒名下,,登记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

  2012年6月1日,陈玉芬因病去世。

  四、法院判决

  驳回朴杉非的诉讼请求。

  五、借名买房律师靳双权点评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根据朴海明提供的北京市X区X镇X街村民委员会证明及朴永恒的陈述,可以证实诉争的涉案房屋1号是朴海明分家所得房屋及宅院被拆迁后补偿安置所得,故该房屋应为朴海明一家所有。

  诉争的2号房屋虽然登记在朴永恒名下,但根据朴永恒的陈述,朴海明和王林提供的面积误差退补协议、发票、银行明细等证据足以证实该房屋是由朴海明、王林夫妇出资借用朴永恒名义购买所得,该房屋应归朴海明、王林所有。朴杉非主张上述房屋为朴永恒、陈玉芬夫妻二人所有的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

  提示:限价商品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国家对该类房屋的交易有特殊的规定和限制,其购买人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其购买资格具有专属性。同时,在房屋的转让方面,政府有明确的政策性规定,建议借名购房人慎重选择。
分享到:

上一篇:借名买房协议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纠纷

下一篇:房产律师点评男女之间婚前借对方之名买房的法律纠纷



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