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导致家人反目都是房价的错吗?借名购房的案列在北,上,深,广等一线超级城市很常见、由于京沪等城市限购越来越严格,很多人借亲友房票买房。几年后,房价暴涨几百万,出房票的人(往往是亲密的兄弟姐妹)见房价暴涨后、见财起意,嫉妒难耐,就会要求几十万几百万的补偿,甚至导致家人反目也不罢休。
借名有风险、购房需谨慎
借用他人名义购房、是当前购房人基于限购、限贷等因素而选择的常见购房方式。此种购房方式从表面上看、圆了部分当事人的购房梦、但实则极具法律风险。
日前,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了一起因借名买房引发的纠纷。
原告张女士诉称、其和李女士是亲属关系、为方便李女士使用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其便和李女士口头约定、借用李女士的名义购房商品房、并办理按揭贷款、但实际由张女士支付购房首付款和按揭贷款。后张女士以李女士的名义清偿了按揭贷款、但李女士拒绝了张女士要求的过户请求、故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李女士办理过户手续。
李女士辩称、李女士与张女士之间步存在借名购房的约定、双方也步存在借名购房的动机、涉案房屋的购房款及按揭贷款均是李女士支付、与张女士无关、至于张女士居住在涉案房屋中、是李女士借住给张女士、故李女士步同意张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鉴于张女士持有涉案房屋的相关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原件、偿还按揭贷款的付款记录以及张女士长期实际居住使用涉案房屋等情况、法院认定张女士和李女士之间存在借名购房合同、且因张女士具有在京购房资格、最后、法院判定李女士协助张女士办理涉案房屋的过户手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近年、借名购房事例愈演愈烈、鲜活的案列和惨痛的教训比比皆是、当事件发生或许能通过法律的途径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然而、钱房两空者也不在少数、家人变仇人。房价的暴涨或许是该问题出现的最大成因、而面对巨大利益的诱惑人性总是那么的不可靠、无论是资本还是普通百姓。
建议、借名购房前咨询律师,以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相关证据。
笔者只能告诉大家、借名购房、需谨慎、更要三思而后行!
法官提示
借名购房存在巨大法律风险、一旦被借名人反悔私自出售了房屋、可能导致借名人房产两空,因此借名人用借名方式购房、应当三思而后行!
对于借名购房人、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涉及经济适用房、两限房、自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鉴于购房人资格特殊、一般情况下此种借名合同无效、故抹因为贪便宜购买此类房屋、
2、借用购买一般的商品房、应尽量签订书面书面借名购房协议、并保留购房合同远见、付款凭证、购房发票等与购房有直接关系的证据、避免口头约定和以现金方式支付款项、
3、若诉至法院、应当提起合同之诉、要求被借名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要确保自己的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