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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的效力分析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1-21

借名买房”,即是指当事人一方(借名人)经他方(出名人)同意,以出名人名义买房,且房屋产权证上登记为出名人的不动产交易类型。随着各个城市的限购令不断出台,以及一些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借名买房”也成为许多达不到住房购买条件的人的一种现实需求。而当借名人的限购条件消失之后,是否能够获得住房的所有权,也是“借名买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下面易盛借名买房律师网小编来跟大家分析一下借名买房的法律效力

借名买房的法律效力分析

借名买房

1、一般商品房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从合同法的角度分析,“借名买房”协议实际上是一种包含了借名买房合同、借名登记合同的混合合同。实践中,只要这种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合同情形,法院通常都会承认这个协议有效。

2、经济适用房等社会公益性住房的借名买房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借名买房”合同涉及买卖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时,由于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房本身就是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而设,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因此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行为实际上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因此,绝大多数法院都认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合同因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情形,该“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借名买房的法律效力分析,希望对广大借名买房的人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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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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