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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父女反目成仇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8-11-23

最近有一则新闻,“借名买房父亲与女儿对簿公堂”的事儿,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借名买房的问题。

2018年,小王将自己的父亲告到法院。据小王讲,当初父亲家的房子拆迁时,父亲和她就已协商好,将安置房的购买权让给小王,小王自己支付购房款。也就是说,小王借用父亲的名义购买了这套经济适用房。

借名买房

此后,由小王亲自办理了拆迁协议、购房合同、选房交款及新房交付等全部手续,小王支付了25万余元购房款,小王另外还支付了5623元的其他费用。2014年12月,入住手续办完后,小王花钱装修了房屋,之后和丈夫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

小王称,父亲对允诺他借名买房反悔了,多次要求他们小两口腾房,小王提供了父亲同意借名买房的证据,但是父亲却不承认借名买房的事情。

借名买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律师点评:正规商品房借名交易是有效的,特殊房则需具体分析。就该则新闻讲,涉及到经济适用房及拆迁房,首先从经济适用房来讲,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照顾低收入家庭做出的政策,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侵害其他广大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但如果是拆迁房,这种行为是不影响其他人的利益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需要留足借名买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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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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