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则新闻,“借名买房父亲与女儿对簿公堂”的事儿,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借名买房的问题。
2018年,小王将自己的父亲告到法院。据小王讲,当初父亲家的房子拆迁时,父亲和她就已协商好,将安置房的购买权让给小王,小王自己支付购房款。也就是说,小王借用父亲的名义购买了这套经济适用房。
此后,由小王亲自办理了拆迁协议、购房合同、选房交款及新房交付等全部手续,小王支付了25万余元购房款,小王另外还支付了5623元的其他费用。2014年12月,入住手续办完后,小王花钱装修了房屋,之后和丈夫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
小王称,父亲对允诺他借名买房反悔了,多次要求他们小两口腾房,小王提供了父亲同意借名买房的证据,但是父亲却不承认借名买房的事情。
”借名买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律师点评:正规商品房借名交易是有效的,特殊房则需具体分析。就该则新闻讲,涉及到经济适用房及拆迁房,首先从经济适用房来讲,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照顾低收入家庭做出的政策,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侵害其他广大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但如果是拆迁房,这种行为是不影响其他人的利益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需要留足借名买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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