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3月,程先生通过中介购买北京市朝阳区一套两居室,总价四百八十万元,5月办完过户并入住。入住一个月后,楼下邻居闲聊时提起,这套房的前住户两年前在屋内非正常死亡,物业与派出所都来过。
程先生随即找卖方万女士交涉,万女士承认知情,但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两年,与房屋质量无关,不同意退房。程先生一家无法继续居住,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装修损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时,习惯先看卖方有没有告知义务、买方有没有尽到注意。
2023年9月,程先生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判令万女士返还购房款并赔偿中介费、税费与装修损失。他提交了与邻居的谈话录音、物业的来访记录、派出所的出警登记查询结果,以及入住后一家人在外租房的合同。万女士答辩称,房屋不存在质量瑕疵,非正常死亡不属于必须披露的事项,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内曾发生非正常死亡,属于影响买受人购买意愿与房屋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卖方在缔约时负有告知义务。万女士明知该情况而未告知,构成隐瞒重要事实,程先生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万女士返还购房款四百八十万元,并赔偿中介费、税费及装修损失共计二十三万元。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办理二手房买卖与房屋质量纠纷。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对房屋重大事项告知义务的边界有专门整理。买方入住后才发现房屋存在特殊情况的案件,是我们经常处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撤销与解除、缔约过失与损失赔偿、房屋质量与瑕疵担保、中介责任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房子里发生过什么,卖方知道却不说,这份合同就可能被撤销。
第一层看事项是否重大。判断标准是这件事会不会影响一般人的购买决定与成交价格。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多数买房人会有心理忌讳,市场价格也确有折损,属于重大事项。房屋老化、邻居纠纷这类常规情况,一般不构成。
第二层看卖方是否知情。卖方本人居住过、或者从物业、前手处得知的,属于明知;明知而不告知,构成隐瞒。卖方确实不知情的,不承担告知义务,买方只能自行承担调查不到的风险。
第三层看买方能主张什么。可以请求撤销合同、返还房款,并主张中介费、税费、装修与搬迁等实际损失。已经入住的,还可以主张同期租房费用。主张解除而非撤销的,需要合同有约定或者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房产买卖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卖方隐瞒屋内非正常死亡,法院撤销合同并判令赔偿损失。
本人代理案件:二手房买卖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卖方不知情,法院认定不构成隐瞒,驳回撤销请求。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房屋买卖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合同明确约定「屋内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法院按违约条款判令支付违约金。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居间合同纠纷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中介已知该情况仍未告知,法院判令退还部分中介费。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什么情况算凶宅?
通常指屋内发生过自杀、凶杀、意外致死等非正常死亡事件。老人因病在家中自然去世,一般不属于此类。判断还要看事件对房屋使用与交易价格的实际影响,个别案件会结合当地习俗认定。
问题二:怎么查房屋的过往情况?
向物业、邻居、社区了解,查询派出所的出警记录,查看房屋的出租与转手频率,请中介出具书面说明。签约时把「屋内未发生非正常死亡」写进合同并约定违约责任,是最有效的办法。
问题三:能直接退房吗?
可以主张撤销合同,也可以按合同约定解除。撤销需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仅口头交涉、长期不主张的,撤销权可能消灭。
问题四:能赔哪些损失?
已付房款的利息、中介费、契税与个税、装修支出、搬迁与临时租房费用。房屋已经装修的,装修残值可以主张;因房价波动产生的差价,按实际情况主张。
问题五:中介有责任吗?
中介负有核实与如实告知的义务,明知而未告知的,应当退还部分或者全部中介费,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买方起诉时可以把中介列为共同被告。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