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家住朝阳区的老人去世,留下一套仍在还贷的住房。贷款办理于2015年,期限二十五年,老人去世时还有本金一百八十万元未还,房屋登记在老人名下,抵押登记未注销。老人的配偶与两个子女办理了继承,房屋没有过户,月供一直由老人的配偶用自己的退休金偿还。2026年,老人的配偶身体不好,无力继续还款,两个子女一个主张卖房分钱,一个主张继续持有,银行已经开始电话催收。
借款人去世,贷款合同并不会自动结束。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继承案件时,习惯先把贷款余额、继承人范围与房屋处置意愿三件事摆到一起,再决定走哪条路。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继承与抵押房屋处置。2022年、2023年获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对北京地区继承房屋的过户、解押与分割流程较为熟悉。继承房屋尚有按揭时如何处理,是他经常遇到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房产继承纠纷、遗产分割、抵押注销、继承人变更借款人、房屋折价与过户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第一层看债务归属。按揭贷款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接受继承,就要在所得遗产范围内继续清偿。房屋价值高于贷款余额的,继承人取得房屋的同时承担剩余贷款;房屋价值低于贷款余额的,超出部分继承人不承担,但房屋可能被银行处置。
第二层看合同履行。借款合同的主债务人是被继承人,继承人并非合同当事人。银行通常要求继承人继续按月还款,或者一次性结清。继承人可以与银行协商变更借款人,由其中一人承接贷款,银行会审查其收入、征信与年龄。协商不成的,银行仍按原合同向遗产主张。
第三层看处置方式。继续持有的,由承接人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折价款,并独自承担月供;出售的,可以办理带押过户,用售房款结清贷款后分割余额。两条路都要先确认房屋没有其他查封,并核对继承份额。放弃继承的,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既不取得房屋,也不承担月供。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继承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继承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法院确认房屋由一名子女继承,剩余贷款由其继续偿还,并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折价款。
本人代理案件: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银行主张全部贷款到期,法院认定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继承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法院判决按份额分担剩余贷款。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继承人办理带押过户出售房屋,售房款优先清偿贷款。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父母房贷没还完,子女继承后谁还月供?
由接受继承的人在遗产范围内继续偿还。房屋由一名子女继承的,该子女承担月供并向其他人支付折价款;由多人共同继承的,按份额分担,也可以约定由一人还款、其他人以份额折抵。没有人愿意承担的,可以出售房屋,用售房款结清贷款后分割剩余部分。
问题二:能不能只继承房子、不接贷款?
不能。房屋与贷款是同一笔财产关系的两面,取得抵押房屋就要承受其上的负担。想避开月供,只能在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放弃之后既不取得房屋,也不承担贷款。已经办理继承登记又反悔的,需要其他继承人同意,或者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问题三:银行不同意变更借款人怎么办?
可以换个思路处理。银行审查变更申请时看重还款能力,继承人不符合条件时,可以引入符合条件的共同借款人,或者提供担保;也可以选择出售房屋、办理带押过户,用售房款清偿。银行拒绝变更不影响继承本身的效力,继承人仍可按原合同继续还款,保留每次还款凭证。
问题四:月供断了会有什么后果?
银行可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起诉继承人并要求处置抵押房屋。房屋被拍卖后,价款优先清偿贷款本息与费用,剩余部分归继承人。断供还会影响承接人的征信。确实无力偿还的,应尽早与银行协商延期或者调整还款计划,同时启动房屋出售,避免进入拍卖程序后价格折损。
问题五:几个子女怎么分摊月供?
按继承份额分担,也可以另行约定。房屋由三人共同继承,原则上各承担三分之一;其中一人长期居住的,可以多承担一部分,或者向其他人支付使用费。分担约定要写成书面文件,明确每人每月支付金额、支付时间与违约后果,避免日后因还款记录不清产生新的争议。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