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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借名买房律师 解析借名购买集资房纠纷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12-11

  一、案情简介

  马莉和王庆宝是亲家,马莉的儿子马海鹏和王庆宝的女儿王婧于200610月结婚。200611月时,马莉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建房,当时马莉正好取得集资分房的资格,因其自身居住条件宽裕,且手头比较拮据,就与亲家王庆宝商量,劝说王庆宝能够购买此套集资建房,且房屋地理位置较好,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附近。因为系单位集资建房,不能让单位知悉该房屋并非马莉自买自住,否则单位将取消马莉的分房资格。于是,双方之间达成秘密口头协定“约定王庆宝将青年路房屋全款购买,并且支付马莉10万元作为房屋产权转让和收益权益的转让的费用”。双方约定始终保密协议内容,恐单位将分配马莉的房屋收回。

  随后,王庆宝四处借钱,从其妹妹处借款10万元,东拼西凑凑齐房屋总款项392251元,房款通过其女儿王婧的账户直接汇款入集资建房开发商北京天成住宅合作社账户。另外的10万元,200714日通过王婧的账户汇入其婆婆马莉的账户。

  2007122日,马莉作为乙方与北京市天城住宅合作社(甲方)签订了《北京市住宅合作社集资合作建房协议》,约定乙方购买甲方开发啊集资建设住宅在项目朝阳区青年路汇成家园某号房屋,房屋总价款为392251元,一次性支付。2008年王婧又向别经天成住宅合作社支付8068元,200848日北京天城住宅合作社开具了集资款收据金额为392470元,公共维修基金7849元,印花税收据196元。同日,王庆宝还支付了20084月至20094月的物业费1703元,房产证代办费500元,并保留上述所有票据。

  自2008年房屋交付后,一直由王庆宝一家居住使用,且进行装修。

  2010726日王婧与马海鹏经北京市崇文区法院调解离婚。2010年马莉的集资建房的房产证登记在马莉名下,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于是,王庆宝联系马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是儿子遭遇婚变后,房屋价值暴涨,马莉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经王庆宝多次要求,马莉始终未按双方约定办理过户手续。

  王庆宝觉得自己非常冤枉,本来是亲戚,现在因为孩子离婚房屋增值变成的路人,面对着马莉的强势逼迫,不知道是该怎么办。马莉扬言“我已经咨询过律师了,我先告确认所有权,然后胜诉以后就能告返还原物了”,王庆宝听了马莉的话,后背都发凉,难道自己的40多万元就这样打水漂了,住了这么多年的房子真的一直不属于自己吗?

  几近绝望,王庆宝通过网络找到资深北京地区借名买房专家级律师靳双权咨询,获得了意想不到的答案。

  二、办案过程

  王庆宝带着绝望的心情来到律所,见到了资深房产专家靳双权律师,将自己的不幸尴尬的境遇详细的讲了一遍。靳律师仔细查看了王庆宝手中的相关证据,胸有成竹的说,你的案件系典型的借名买房关系,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可以由您这方主动起诉,以合同纠纷为案由,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王庆宝听了资深借名买房专家靳双权律师详细的诉讼方案后,决定委托靳双权代理本案。案件日期起诉,在庭审过程中,曾扬言要起诉的马莉也向法院提出反诉,法院决定合并审理。马莉认为当时为了解决王庆宝一家实际居住困难,容许王庆宝一家赞助,并非存在所谓借名买房法律关系,而且自己也并未收到王庆宝所谓的10万元房屋利益的转让款,马莉坚持该房屋应该以产权证登记信息为准,要求法院判令王庆宝腾退涉案房屋。

  北京资深借名买房专家级律师靳双权在庭审中辩论到第一,该案件争议焦点系双方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关系,马莉声称仅仅是借用房屋关系,王庆宝方能够提供涉案房屋交易原始的票据,且款项来龙去脉的证据,以及房屋自交房后入住至今的相关证明。而马莉对诸多原始凭证留存于王庆宝手中的原因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综合上述事实,及优势证据原则,能够认定王庆宝与马莉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关系。

  第二个争议焦点为该房屋性质系经适房,那么双方的借名买房协议是否有效。根据北京市高院相关规定可知,该房屋原始购房合同系2008411日之前缔结,因此,双方的借名买房协议有效。既然有效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应该受此拘束,那么马莉应该按照双方口头的借名买房协议,协助王庆宝办理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了靳双权律师的辩论及质证意见,作出判决:

  一、马莉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湖路某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王庆宝名下。

  二、驳回马莉的反诉请求。

  四、借名买房专家级律师靳双权案例点评

  在本案中,诸如马莉扬言的诉讼方案比比皆是,很多同行可能并没有积累更多的借名买房方面的实务经验,往往认为这样先起诉确认房屋所有权,胜诉后再起诉返还原物腾房就能帮助众多的出名人要回价值不菲的房屋。实际上,根据本人以往的办案经验,这样的诉讼策略使用的范围和境况都是非常有限的。在借名买房案件处理思路上,首先我们要看自己的委托人处于出名人还是出资人的地位,结合案件的相关证据,房屋的性质,当事人购房的个人情况等综合判断,在合同纠纷、返还原物、确权纠纷以及排除妨碍等案由中灵活组合,达到当事人能够满意的诉求。有时候起诉案由先后排序的错误,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利,反而让能够胜诉的案件至于败诉境地。因此,靳双权律师郑重提醒各位当事人,专业的借名买房案件需要资深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承办,才能得到您希望的结果,否则,如果自己贸然办理或者遭遇不专业的律师代理,那么后续利益无法得以保证!

  易盛律师网是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事务部创办,由靳双权部长领导数十名拥有成功办理借名买房案件经验的专业律师组成借名买房专业律师团队。团队律师是在成功代理北京市天通苑、回龙观等地区的大量经济适用房案件后,总结办理借名买房案件的经验,之后又整理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理借名买房案件的判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与北京市各法院审理该类案件的法官进行了会议研讨,了解了法院审判尺度。律师团队作战,从庭前取证到庭审策略,都有制定详细的诉讼方案,确保全面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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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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