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 · 第 10 页
借名买房
共 3253 篇 · 第 10/10 页

儿子全款付首付还月供,房本父亲名下归谁?|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陈浩因名下已有房贷记录,无法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为筹备婚房,2023年3月,他决定购买一号房屋(成交价86万元),但以自己名义购…

母亲出资房写女儿名,20年后法院判归母亲|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沈秀兰与沈雅文系母女关系。沈雅文早年赴美留学并入籍美国。 2004年,沈秀兰以女儿沈雅文名义,全额出资35万余元,向甲公司购买一…

情侣分手争两限房,借名合同被判无效|北京房产律师
一、案情介绍李婷与韩东原系情侣关系。2018年7月,二人商议由李婷出资,以韩东名义购买一套两限商品住房(一号房屋),总价约110万元。 因李…

儿媳称借名协议系伪造,法院结合微信记录判真实有效|房地产律师
一、案情介绍2016年,郑建国、林秀英(夫妻)因儿子郑浩然与儿媳沈雅婷婚后无房,决定出资购买一套改善型住房,供小两口居住。但因二人已退休,无…

借名购买限价房被否认?法院:出资+控房=支持过户|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2009年,王立军因拆迁获得两套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他自留一套,另一套由其表弟李建国出资购买,并借用女儿王思涵(即李建国的侄女)…

借名协议有效,但对外不能对抗债权人|房地产律师
一、案情介绍2007年,周琳因不具备北京购房资格,遂与姨父吴建国签订《委托购房协议》,约定由周琳全额出资,借用吴建国名义参与甲公司的集资建房…

借名买房登记在配偶名下,另一方知情后不得再主张分割|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李敏与张伟于2008年结婚,2023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伟于2013年以120万元价格购得一号房屋,登记在其个…

房产证由出资人保管多年,法院认定借名关系|北京房产律师
一、案情介绍原告王秀兰与被告王秀梅系亲姐妹,二人原均为甲公司职工。1994年,甲公司组织职工福利性住房分配(后转为房改购房)。因王秀梅工龄较…

借名买房虽无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获法院采信|北京房产律师
一、案情介绍原告周素芬与丈夫陈国栋(2013年3月去世)原居住于一号房屋(建筑面积55平方米)。因年事已高、上下楼不便,二人决定出售一号房屋…

经适房借名买房败诉多,但2008年前签约例外|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2005年,周文斌与吴秀兰经共同亲友介绍相识。因吴秀兰具备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双方口头约定:由周文斌以吴秀兰名义购买位于…

全家签字同意房归我,为何法院不认?限价房借名无效!|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原告王建国与被告王建军、王丽、王强系兄弟姐妹。父亲王振国于2023年12月去世,母亲李秀英于2019年10月去世。 2014年,…

购房时三方均有出资,母亲事后主张借名买房败诉|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原告陈玉芬(80余岁)系被告李文静与第三人李志强的母亲。2003年,陈玉芬与两名子女商议购买一套住房用于养老。因陈玉芬年事已高,…

子女事后补签借名协议,法院认定不具法律效力|北京房产律师
一、案情介绍原告赵磊系被告赵建国与前妻所生之子,孙梅系赵建国再婚妻子,赵磊与孙梅为继母子关系。 2008年,赵建国、孙梅以家庭三人名义(赵建…

家庭内部房产纠纷,法院如何认定真实所有权?|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原告周明与被告周芳系亲姐弟。2004年,周明因创业初期收入不稳定,原计划与朋友共同购房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遭母亲反对。母亲担心周…

借名买房后出名人去世,继承人必须协助过户|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陈建国、陈明、陈亮系三兄弟,其父陈老先生、母王女士于2012年和2021年相继去世。 2007年,因北京市某胡同拆迁,陈老先生与…

亲属借名买房无证据,转诉借贷胜诉案例|北京房产律师
一、案情介绍原告赵建国、王秀芳系夫妻,被告王雷系王秀芳之弟。2009年,王雷作为甲公司员工,获得单位集资建房资格,可购买位于某地的一套商品房…

儿子与父亲以买卖形式完成借名房屋过户,母亲主张未经配偶同意无效,法院不支持|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李秀兰与王建国于1986年登记结婚,双方系再婚。2018年,王建国与开发商甲公司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购得位于某市的一套商品…

法院明确:借名买房不能对抗债权人执行|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林婷(化名)与母亲王梅系母女关系。2013年,林婷在外地读研究生,计划在北京购买一套商业用房(即一号房屋)。因自认为“学生身份不…

借父母名买房,父母反悔怎么办?|借名买房律师
一、案情介绍2001年,周莉(化名)长期居住在美国,计划在北京购房。因无法及时回国办理购房手续,她与父母周建国、张秀兰商议:由父亲周建国出面…

以借名买房为由转移资产,债权人成功追回房产|北京房产律师
一、案情介绍2014年,赵明委托陈强代为炒股,后因亏损产生债务。2017年3月24日,双方结算确认:陈强应向赵明支付746万余元。 令人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