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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分割,一方要求分期付折价款行不行|2026年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6-11-05

韩女士与弟弟韩强(化名)共同继承父母留下的一套两居室,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房屋尚有按揭贷款未还清。韩女士已在外地定居,希望把房子折价给弟弟,自己拿钱;韩强在北京工作,愿意要房,但一次性拿不出两百多万元。

双方对房屋归属没有争议,卡在付款方式上。韩强提出分五年支付,每年付一部分;韩女士担心夜长梦多,要求一次性付清或者提供担保。折价款能不能分期、分期要不要担保、对方不付怎么办,是共有物分割案件中绕不开的实际问题。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共有物分割纠纷时,习惯先看双方的支付能力与担保条件。

2024年7月,韩女士向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共有房屋,由韩强取得房屋并一次性支付折价款。韩强同意取得房屋,但请求分期支付,并提出以其名下的一辆汽车提供抵押。法院委托评估,房屋市场价值四百六十万元,扣除剩余贷款后净值为四百二十万元,韩女士应得二百一十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折价款的支付方式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确定。韩强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其提出的分期方案有抵押担保,且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不损害韩女士的利益。判决房屋归韩强所有,折价款二百一十万元分三期支付,首期八十万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余款两年内付清,以汽车办理抵押登记作为担保。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办理共有物分割与继承纠纷。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对折价款的计算、支付方式与担保安排有专门整理。房屋归一方、钱分期付的案件,是我们经常处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共有物分割、折价款计算、分期支付与担保安排、判决执行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房子归谁好定,钱怎么付难谈。分几期、拿什么担保,写进判决才落得下去。

第一层先定数额。折价款以评估价扣除剩余贷款后的净值为基数,按份额计算。装修、家具、户口迁移等事项另行处理,不混在房价里。评估时点一般取起诉时。

第二层再谈方式。一次性支付对拿钱的一方最有利;取得方资金紧张的,可以分期,但应当提供担保,约定逾期利息与加速到期条款。没有担保的分期方案,法院通常不予准许。

第三层看执行保障。判决写明分期时间与金额,逾期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办理抵押登记的,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调解结案的,可以把担保条款写进调解书,同样具有执行力。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共有物分割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取得方分期支付折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法院予以准许。

本人代理案件:继承纠纷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取得方无支付能力且无担保,法院判决拍卖房屋变价分配。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共有物分割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分期方案无担保,法院未予准许,判令一次性支付。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折价款执行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逾期未付,法院依判决加速到期条款执行全部余款。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折价款必须一次性付吗?

不是。可以协商分期,法院也会根据取得方的支付能力决定。分期通常要求提供担保,并约定逾期利息与加速到期条款,保障拿钱一方的利益。

问题二:分期要不要担保?

建议要求。房产抵押、第三方保证、车辆抵押都可以。没有担保的分期,一旦对方转移财产,判决难以执行。担保条款写进判决或者调解书,才有强制力。

问题三:对方逾期不付怎么办?

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封其名下财产、扣划收入;约定了加速到期条款的,可以就全部余款申请执行;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可以申请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

问题四:我不想卖房,能不能只要钱?

可以。主张房屋归对方所有、由对方支付折价款,是共有物分割的常见方式。对方无力支付的,法院可能判决拍卖变价,你按份额取得价款。

问题五:调解和判决哪个更好?

调解更灵活,可以把付款时间、担保方式、过户配合、户口迁移一并写清,履行意愿也更高。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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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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