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再婚家庭的安置房,按遗嘱归继女还是按法定继承分割?丈夫留下自书遗嘱,妻子主张多分,前婚子女则要求平分存款抚恤金。本案中,主张遗嘱有效并适当多分的汪女士获得法院支持,各方权益一并厘清。
案情介绍
骆先生与前妻夏女士育有四名子女,1982年与汪女士再婚。2016年,某村宅院拆迁,骆先生与汪女士获得两套安置房。2019年3月,骆先生书写自书遗嘱,载明位于北京市××区某小区的房屋由继女邬女士继承。2022年1月骆先生去世。四名子女及代位继承人起诉,请求分割房产份额、存款、抚恤金和丧葬费。
原告主张继承骆先生遗产份额并分割存款抚恤金;汪女士答辩称,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骆先生留有遗嘱归邬女士继承,其与骆先生共同生活照顾较多应多分,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法院查明:自书遗嘱由骆先生亲笔书写并签名捺印,汪女士签字确认,符合形式要件;两套安置房一套登记在汪女士名下,一套登记在邬女士名下;骆先生与汪女士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存款余额六万二千余元;去世后发放抚恤金六万一千余元、丧葬补助一万三千余元,均由汪女士领取;邬女士表示放弃分割存款、抚恤金和丧葬费。
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合法有效,诉争房屋应按遗嘱由邬女士继承;共同存款中属骆先生遗产的部分,因汪女士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照顾较多适当多分,由汪女士继承25%,四名原告各继承18.75%,汪女士分别给付四名原告各五千八百余元;抚恤金、丧葬费参照同一比例分割,汪女士分别给付四名原告各一万二千六百余元。
律师评析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告有效,再婚家庭的房产继承要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与遗嘱处分的范围。办理这类案件要把握的是,再婚家庭应尽早用书面遗嘱固定财产安排,避免身故后两方子女各执一词;共同生活、照顾较多的一方,在分割非遗嘱财产时还可依法多分。本案中,遗嘱形式完备、夫妻财产范围清晰,正是遗嘱得以执行的关键。
再婚家庭里,房子、存款、抚恤金每一项都可能成为两方子女的争点。
靳双权律师长期办理房产继承与遗嘱、赠与纠纷,熟悉遗嘱效力认定、遗产范围界定与家庭协议的解释规则。2008年创办太远遗嘱继承律师网,围绕房屋继承持续整理裁判观点,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
法律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