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李家三兄弟分家,约定祖宅归大哥,大哥负责偿还父母建房时欠下的十二万元债务,并承担父母今后的生活费与医疗费。大哥取得房屋后,只还了四万元,剩余债务由二哥垫付,父母的生活费也一直由两个弟弟承担。2025年,两个弟弟起诉,要求大哥履行义务,否则收回房屋。
分家协议里附带的义务,与房屋归属是同一个整体的两部分。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这类案件时,习惯先看协议条款怎么写的,再确定请求的方向。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分家析产与房产继承。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围绕分家单效力、附义务处分与家庭协议履行持续整理裁判观点。分家单约定义务不履行,是他重点办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分家析产、家庭协议效力争议、房屋权属确认、赡养与债务追偿、继承析产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先看性质。分家单约定一方取得房屋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属于附义务的财产处分,义务与权利对应。义务包括偿还家庭债务、赡养父母、照顾未成年弟妹等,内容明确、可以履行的,对签约各方有约束力。
再看救济。义务人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请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分家单明确约定不履行即失去房屋的,可以请求返还;没有约定的,不能直接主张收回,只能主张违约责任。请求返还与请求履行,只能择一主张。
最后看时效。垫付债务的追偿从垫付之日起算,超过三年的可能丧失胜诉权;赡养费可以主张近年部分,时间过久的难以支持。起诉前把垫付凭证、催告记录整理好,避免因时效问题败诉。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分家析产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分家析产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分家单约定不履行义务即返还房屋,法院认定条件成就,判令大哥腾退并返还院落。
本人代理案件:合同纠纷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分家单未约定失权条件,法院判令大哥偿还垫付债务及利息,未支持收回房屋。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分家析产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取得房屋一方未尽赡养义务,法院在继承分割时对其少分。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赡养纠纷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分家单约定的赡养义务不免除其他子女的法定赡养责任。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分家单写的还债义务,不履行怎么办?
可以起诉要求履行。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附义务的处分,义务人应当按约定履行;不履行的,权利人有权请求其履行或者赔偿损失。诉讼请求写明偿还的具体金额、利息与起算时间,附上分家单、债务凭证与垫付记录。义务人主张已经履行的,应提供还款凭证。
问题二: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
看协议有没有约定。分家单明确写明不履行义务即返还房屋、或者约定了解除条件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请求返还;没有约定的,法院一般不支持收回房屋,只判令履行义务或者赔偿。这是因为房屋已经交付并长期使用,返还涉及居住稳定,法院倾向用金钱方式救济。
问题三:垫付的钱怎么要?
按不当得利或者合同约定主张。垫付人代义务人清偿债务,可以要求其偿还相应款项及利息;分家单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起算利息。诉讼时效为三年,期间有催告、对方承诺还款的,时效中断重新计算。起诉时把转账记录、债权人出具的收据、催告的聊天记录一并提交。
问题四:父母还能不能主张赡养费?
可以。分家单关于赡养的约定,不能免除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能对抗父母的主张。父母可以单独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与医疗费,标准按当地生活水平、子女负担能力与父母实际需要确定。分家单约定由一人承担的,该约定在子女之间有效,承担方可以据此向其他子女追偿。
问题五:父母已经去世,当年的义务还要不要履行?
涉及债务的部分仍需履行。分家单约定的还债义务,是取得房屋的对价,不因父母去世而消灭;债权人可以继续向约定承担的一方主张,其他子女代为清偿后也可以追偿。涉及赡养的部分,因权利主体已经不存在而终止,但已经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仍应结算。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