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两居室,三个子女中,老二2014年离家后与家里断了联系,手机停机,户籍地址也找不到人。老大和老三想把这套房过户后出售,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或者提供继承公证书。事情卡了六年,房子一直空着,物业费还得照缴。
继承卡在一个找不到的人身上,程序上仍有出口。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继承案件时,遇到继承人下落不明的情形,习惯先把送达与份额两件事分开安排,再推进诉讼。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继承与房产纠纷诉讼。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围绕房屋继承、遗产分割与继承登记持续整理裁判观点。继承人下落不明、继承登记无法办理的案件,程序安排往往决定进度,是他重点办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房产继承纠纷、遗产分割、继承登记协助、宣告失踪与财产代管、共有物分割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一个找不到的继承人,不会让整套房永远分不了。靳双权律师的处理顺序分四步。第一步查身份:调取户籍档案、婚姻登记与人事档案,确认其是否有配偶、子女,是否另有经常居住地。第二步定送达:地址明确的直接送达,地址不明的申请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第三步留份额:判决时为失联继承人保留应有份额,房屋由其余继承人取得并支付折价款,或者判令按份共有。第四步办登记:判决生效后凭生效文书办理继承登记,无法支付的折价款可以向法院提存。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继承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继承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三兄妹中一人失联八年,法院公告送达后缺席审理。判决房屋由两名在册继承人继承,并按份额向失联一方提存折价款。
本人代理案件:共有物分割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继承登记长期无法办理,当事人转而起诉分割共有房屋。法院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由其向其余继承人支付折价款。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法定继承纠纷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被告经公告送达未到庭,法院查明遗产范围后按法定继承分割,并明确失联继承人的份额予以保留。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申请宣告失踪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当事人先申请宣告失联继承人失踪,指定财产代管人后再处理房产,程序衔接顺畅。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有继承人找不到,房子还能不能分?
可以分,走诉讼程序。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有权请求分割遗产。部分继承人下落不明的,不影响其他继承人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满未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判决时会为失联一方保留应有份额,不会因为其缺席而被剥夺。房屋的处理方式有两种:判归一方或者数方所有,由其向失联一方支付折价款,款项可以向法院提存;判令按份共有,待其出现后再处理。相比之下,第一种方式更利于房屋的实际使用与处置。需要注意的是,遗产中有债务的,应当先清偿债务,再分割剩余部分。
问题二:失联继承人的份额怎么处理?
有三种安排。一是保留份额,判决中明确其应得比例,房屋归其余继承人所有,折价款提存到法院账户,待其出现后领取。二是申请宣告失踪,由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参与继承事务。三是长期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其份额按继承处理,这条路对家属的情感冲击较大,实践中采用得不多。三种安排的选择,取决于时间成本与家庭意愿。无论走哪条,都要先把遗产范围查清,尤其是房产、存款、车辆与债权,避免日后重复诉讼。
问题三:公告送达要多久,判决后能不能马上过户?
公告期通常为三十日,涉外或者特殊情况会更长。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法院可以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凭生效判决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继承登记,不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场。判决中判令支付折价款的,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按判决履行,未履行的,失联一方出现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办理登记前还要确认房屋没有抵押、查封,有抵押的需先解押,否则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若房屋是央产房、房改房,还需先取得原产权单位的上市意见。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靳双权,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主管,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房地产法律的研究与服务,说房网特邀讲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房地产法律讲师。靳律师作为房地产专业律师,多年以来,一直潜心研究房地产,认真研读了土改、文革、房改、限购等建国以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及大量判例。靳律师对土地、公房、私房、商品房、经适房、央产房、军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详细】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