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12-13
借名买房指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接下来我们来了解借名买房的原因和法律效力。
一、借名人不具备购房资格,购房政策中的“坎儿”使得有些人因不符合条件而无法购买;
二、购房人因年龄等原因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通常年龄较大、即将退休或尚有大额贷款未清偿的人较难通过贷款申请;
三、购房人意欲享受特定的购房优惠条件,如首套房优惠政策、限内部职工的特价房等。
一、借名买房合同无效。
有观点认为借名行为若是为骗购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相关房产政策和法规的,属于《合同法》中关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情形,应当认定为无效。
二、借名买房合同有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关于借名买房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属有效,当事人应当依据约定履行。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认为借名购房合同有效。理由如下: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借名买房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没有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限购、限贷政策以及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属于行政性强制性规定,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类似规定不引起合同无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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