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时间:2018-11-13
借名买房指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约定名义买房人以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买房,等条件允许时再将房产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由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情形。
借名人一般基于避税等各种原因来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借名买房如果被借名人不归还房屋,就会引起关于所有权的确权纠纷。在所有权确认诉讼中,借名买房关系的是否成立是法院首先判定的一个事实情况。防患于未然,那么借名买房中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呢?
一、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是首选
虽然民法通则规定一般民事活动中书面或者口头的协议都可。法律明确规定除外。对于涉及房屋的一些诉讼中部分法院还是会基于房产的特殊性而要求相关协议要求书面,不承认口头。书面借名买房协议是双方订立借名买房关系最直接的意思表示体现,也是法院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最直接最有利的证据。现实生活中,很多借名人与被借名人都是亲属或者朋友关系,基于信任也就不签订相关协议,等到维权的时候就比较麻烦。
二、买房打款最好直接由借名人转给出卖人,并保存好相关收据
房屋买卖关系较直接的体现当然是打款记录及对方所开的收据。如果不是买的开发商的房子最好由原房主写明相关价款的具体用途,房款可以通过转账刷卡等易查形式转给出卖人。不然,如果有纠纷对方极有可能提出借贷关系或者赠与的观点,法院很难支持借名买房关系的成立。
当今形势下,国家对税务的严查,很多人都是以为避税而借名买房,政策的影响也是法院判定借名买房关系是否成立的一个因素。实践中,各地高院也会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导致各地法院审判标准不一。需要买房人考虑各种情况来确定是否借用他人名义买房。